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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实行“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捆绑考核
作者:陈长才 赵跃武 邹殿龙  发布时间:2010-05-31 08:17:32 打印 字号: | |
  为彻底解决以往办案法官审判与信访相脱节问题,有效扼制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现象,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审判管理和法官考核工作方法,建立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合二为一”工作机制,突出审判法官“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责任,并把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对审判不尽责、出现信访案件的,实行案随人走,承办人员只要不离开法院,就要一包到底直至息访,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与此同时,他们还建立司法效能考核评估机制和信访处理效能考核评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围绕公正、效率、效果三方面要素,科学设计对应审判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依托网络平台和制度载体,跟踪积累管理数据信息,定期量化分析和定性评价,并完善管理成果的转化应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法官岗位去留、提职晋级、评先选优对应挂钩,对办案不尽责、信访问题突出的,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和晋升评比“一票否决”制度,不断增强了全体法官对工作、对当事人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了全体法官千方百计办好每一件案件和做好每一个当事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能力和作群众工作的能力。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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