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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
作者:王亮  发布时间:2010-05-27 14:41:30 打印 字号: | |
龙潭区人大副主任刘凤山、龙潭区法院院长陈海波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书。
  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优质、高效地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新一轮选任工作。5月20日下午,龙潭区法院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山向张春宇等21名被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刘凤山副主任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远意义。二是要充分认清人民陪审员所担负的重大责任。作为人民陪审员要尽快适应角色,要勤奋学习,熟悉法律法规,掌握审判技能。三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树立客观公正的形象、仪表仪态的形象和廉洁自律的形象。四是法院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水平。

  龙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波代表院党组在讲话中指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民间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增强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并表示在审判工作中要重视人民陪审员地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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