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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把人大代表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
作者:陈长才 赵跃武 发布时间:2010-05-27 14: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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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密切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人民法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长效机制,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人大代表工作作为法院全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各院级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中层干部组成包联小组,定期开展联系活动。同时,制定考评实施细则,把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考评对象,细化考评标准,通过平时考查、征求意见、综合评价等形式,以百分制对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日常主动接受监督情况为内容进行定期考评,并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把总积分折算记入年度绩效得分,作为评价基层法院班子和中院中层干部年度工作政绩依据之一。此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院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健康开展。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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