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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法院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作者:张琳  发布时间:2010-05-26 10:55: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廉政责任,增强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5月18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在全体干警的注视下,院党组书记、院长顾吉正和其他副院长、各副院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顾吉正强调,每一名干警的自我管理和完善是法院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廉洁应当成为法官的内在品质。要把已经推出的廉政勤政风险金制度作为2010年度内部管理的主要规章之一,通过这一约束机制让全体干警懂得自重、自省、自警、自制,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实践法官“公正、廉洁、为民”誓言。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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