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着力点,以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为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为市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要在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有新贡献。突出审理执行好金融危机引发的融资信贷、加工承揽、房地产、劳动争议和农村改革发展中发生的纠纷案件;严厉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活动,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秩序;着眼企业长远发展,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关系,加大工作协调和诉讼调解力度,慎重规范使用强制措施,依法引导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在保持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上有新作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及时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信访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进展。认真审理好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特别是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案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积极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方式,尽量用基层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加大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尽量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要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上有新举措。改革完善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效能;强化对派出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统筹解决好法院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问题;积极推进审判公开,进一步完善执行和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公开促公正。
要在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上有新成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办案经验,切实加强和改进队伍纪律作风,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八个严禁”规定,在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