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书记员工作行为,提升书记员业务技能和辅助性工作水平,5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书记员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全市两级法院50余名书记员参加此次培训。
会议结合书记员工作实际,围绕庭前、庭中、庭后及宣判送达等四个环节,对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书记员业务技能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邀请优秀书记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向与会书记员传授工作方法,拓宽了全市法院书记员工作视野,为今后更好地从事书记员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吉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书记员工作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书记员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职业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书记员管理新机制。他强调要加强对全市法院书记员的思想道德培养,对书记员的培养与考核要注重德才兼备,提倡“才为德之基,德为才之帅”,全市法院书记员自身也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周副院长呼吁全市法院书记员要加强学习,“切实把学习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抓紧、抓实,做学习型的书记员!”
会议还宣读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绩效考核操作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