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院法官干警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积极借《吉林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的东风,通过对《办法》的立法精神、适用范围和条件,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等学习,深入拓展诉讼延伸服务,努力把磐石市法院打造成为风清气正、勤于学习、务实能干的新型机关。
磐石市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对今年工作中如何贯彻《办法》精神进行了深入研讨和部署。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在司法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加强审判业务学习、庭审技能、调解艺术、审判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安排;在司法创新工作上,针对如何拓展司法服务领域和水平、深化联系服务企业开展了讨论;在队伍建设和公正廉洁司法方面,深入讨论了完善庭室制度,加强内部廉政监督的措施和途径。学习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廉政勤政教育。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暂行办法》,力求使每位干警通晓《暂行办法》的内容及其学习的重要意义。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同时,要求干警一边认真做学习记录,一边结合各自的办案经历,广泛交流。二是实行严格案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违规办案方面的责任,要求干警严格执行最高院“七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八个严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三是抓好廉政监督。加强党风行风监督管理,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行政务、党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警进一致表示:一定要在院党组的指导和带领下,提高贯彻落实《办法》的针对性和自觉性,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推进磐石市法院各项工作、维护全市稳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