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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奉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
作者:郭芮 马琳琳  发布时间:2010-05-21 08:24: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工作新跨越”的工作目标,为更好的完成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窗口建设。

  一是做公正的窗口,谨守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眼为灵魂之窗,立案庭正是法院之窗,作为当事人到法院来接触到的第一个庭室,立案庭全体将时刻谨记将公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使其纠纷得以诉求,以公平正义的司法权保护合法 利益、维护辖区稳定。

  二是做廉洁的窗口,牢铸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基石。立案庭将继续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五个严禁”、“八个严谨”等廉政规章制度。并做到“知”“行”结合,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务实、清廉,在牢固的司法廉洁基石上实现公平正义。

  三是做为民的窗口,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清楚的认识到我们的手中的权来源于人民,所以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工作中树立平民意识,时刻心怀百姓,思百姓所想,解百姓所急。

  立案庭遵奉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将其牢记在心里、融进工作中,做公正之窗、廉洁之窗、为民之窗。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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