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暨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分行针对农村、农民开展了一项惠农小额贷款业务,并采取“联保小组”联保的方式发放贷款,以解决农民急需。但80多户农民因借款合同到期经多次催要仍未能履行偿还义务,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故来法院起诉。丰满区人民法院为了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涉案群众多、被告均为农民的实际,采取了诉前调解的方式,使10多户农民主动履行了偿还义务;对70多户经多次调解无果的,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为了达到惩罚、教育的双重效果,丰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决定采取开大庭的方式,处理此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月14日,丰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乌拉街镇前阿拉底村一农家院内公开审理了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效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分行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被告吕某、联保户赵某出庭参加了诉讼,其他联保户未到庭。前阿拉底村民5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中,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分行委托代理人依法向法庭主张追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相关权利,被告吕某也承认拖欠银行借款的违法事实,被告赵某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也无异议。合议庭经合议后,依法当庭宣判,被告吕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被告人赵某及其他联保户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丰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毕联伍进行了就案讲法。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金融贷款合同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旁听群众深受教育,提高了百姓的法律意识,达到了惩罚、教育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