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为全面配合当地政府和辖区群众的需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各方面综合条件,着力建设服务型法庭。
一、全力支持白旗当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有步骤地开展“巡回办案”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出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以及破坏农业生产设施和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好法律保障工作。
二、依法妥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工作制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用真心、真情,细心、耐心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强化干警的服务意识和民生意识,牢固干警的思想防线,深入、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真正做到务实、为民,保证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