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挥审判工作引导、调节和规范作用,以实际行动确保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制裁金融违规行为,加大追缴赃款、退赔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合理把握涉企业债务案件的审判尺度,妥善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的风险和困难。依法审理涉房地产、保险等类案件,合理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制度,服务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的整治行为,遏制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加大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促使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创新行政诉讼结案方式,大力推行协调和解,坚持保护与监督并重,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大力加强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慎重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化解“执行难”的综合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体系,推进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