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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法院五项举措促执行“提速”
作者:朱顺玉 衣伦  发布时间:2010-05-14 09:49:05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执行工作目标,结合近半年来的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五项举措再次推动执行提速。

  一、合理利用法律文书—传票。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传票,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来局配合工作,力争为执行双方节省时间。

  二、根据各科被执行人工作和生活的具体位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下乡办案的时间和范围,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多执行案件。

  三、局内留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确保当事人和执行法官能及时联系,及时沟通,争取及时结案。

  四、对重大执行案件召开执行听证会,全局上下齐努力,全方位、多角度把执行工作落到实处。

  五、和谐执行,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邹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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