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涉农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妥善处理好涉农案件,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意义深远。
对此,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动司法,建立立案网络服务中心和立案调解中心,把整个辖区的基层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和人民法庭紧密联系起来,形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网络,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前沿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00九年,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岗子村邵某与其丈夫周某离婚后,邵某的责任田一直由周某转包给周某的姐姐耕种,邵某得不到土地耕种,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致使生活陷入窘境。
二0一0年四月,邵某先后找到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立案庭寻求帮助。立案庭庭长关长征耐心的接待了情绪激动的邵某,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周期长,势必影响农时。立案庭领导决定启动“网络调解系统”。在与白旗镇司法所取得了联系后,通过与白旗镇司法所、白旗法庭负责人的协调,决定不立案,由三家共同处理,经过深入、耐心、细致调解,终于说服了周某的姐姐,并同意将邵某的土地退还,使得邵某多年无地可种的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