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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党建”工作新格局——以党建工作新成果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作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德友  发布时间:2010-05-04 10:37:09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障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使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要履行好审判职能、担负起重大使命,实现人民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关键在人民法院的各级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确保人民法院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成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由此可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对于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这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在法院全部工作中处于统领和总揽的地位,是法院一切工作的纲。它时时都在通过抓队伍并紧紧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审判活动来开展工作,并在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中体现党建工作成就。因此,以党建为主线,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是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说到底,法院党建就是为法院及法官指明前进方向和提供思想武器、工作方法及精神动力,并真正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内化于心、外践于执法办案的实际行动。强有力的党建工作,是法院各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落实的原动力,其效果是“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落地生根”。所以说,人民法院党建的根本目的就是用科学理论武装法官头脑、引导法官理念,进而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院工作,使法官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思想境界有新提高、各项工作有新进展,以党建工作新成果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就我市来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省率先发展目标和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使全市法院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今年是我市迎难而进、乘势而上、实现经济总量再翻一番的关键年,人民法院保障“再翻番”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和谐稳定的责任也异常艰巨。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也愈加突出,对司法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和质量不佳、效率不高以及作风不正、形象不好等突出问题的存在,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形成一定反差,严重削弱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院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这一手比较弱、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党建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之间两层皮、相脱节,部分党员法官宗旨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越是特殊的时期,越要做好党建工作”。基于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确立了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的新思路,并以此为总抓手,强力推进法院党建工作。所谓“大党建”格局,就是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构建以党组为核心、以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为主体,以政治部、纪检组为参与部门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领导格局。对此,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突出抓好组织建设。这是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首要保证。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加强两级法院党组的自身建设,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好党在法院形象的组织代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其次是大力推进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建设。把支部建在庭上,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法官工作在哪里、审判活动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融入中心并延伸到哪里,并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使党的先进性始终得到保持和发展。二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我们不断强化“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理念,将“不换状态就换人”作为全面转变作风的切入点,提出并确立了“求新、求实,自省、自强”的吉林(市)法院精神,并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以期增强贴近群众的亲和力,弘扬高尚人格的影响力,提高破解难题的攻坚力。我们还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增强法院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以组织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建设,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兼容先进文化与司法精神的法院院风和司法行风,建设朝气蓬勃、团结和谐、昂扬向上、一心为民的法院队伍,以法院文化的“软实力”,实现对法院科学发展的硬支撑。三是突出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源。提高全体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和服务发展能力,要求全市法院必须把学习作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法官的“最大福利”,强化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促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四是突出抓好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建设。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各项部署抓到基层、落到实处,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不可少。我们把党建工作纳入到法院工作整体规划之中,并着力构建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目标、内容相统一机制,明晰、细化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与此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又是党建工作不可或缺的落实手段。实践证明,加大对考评结果的奖惩力度,对抓党建不力的,以“刀尖向里、狠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落实才有铁的保证。

  我们有理由相信,全市法院通过“大党建”格局的构建和实施,必将强力保障“审判提质、执行提速、信访提效、素质提升”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进而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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