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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四个提高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王亮  发布时间:2010-04-28 09:54:05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推进重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四个方面实现新的进展,为构建龙潭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把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作为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增强司法能动性,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社会管理之中,并结合司法实践,探索创新思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落实,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特困群体救助机制,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二、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努力实现群众满意。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把巡回审判作为办案的主要模式,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形成巡回调解、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三、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的政治、业务、文化、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道德优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文化型、知识型法院队伍。切实加强对全体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学习讨论、明查暗访、廉政文化建设、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使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强化法院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法官绩效考核,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文明、廉洁。

    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对于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宽大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和涉及民生的案件,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社会管理的创新。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分权制约,努力实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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