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法院要闻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五项措施维护民间借贷市场安全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4-23 13:14:54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面对金融危机所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五项措施为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立案审查,对借款周期较短、数额较大、借款原因不清晰等案件,加大审查力度,防止因借款原因不明引发审理和执行难。

二是对可能引发企业倒闭、破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平衡各方利益,缓解企业压力,避免企业因倒闭引发连锁反应。

三是加强对借款事实的审查,对于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主动到法院来要求调解且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民间借贷案件,依职权查明借款事实,防止虚假诉讼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移送案件,统筹协调相关案件的处理和风险防范。

五是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不特定多数人为集资对象、以高利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

责任编辑:顾阳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