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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荣获“优秀四型机关”称号
作者:王冰、崔忠源  发布时间:2010-04-22 15:07: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永吉县委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召开了“县委机关建设大会”。在会上,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并被授予“优秀四型机关”称号。

在县委领导的总结讲话中,对县法院一年来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竞争型”机关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被列为全县各机关学习的榜样。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在学习型创建方面,县法院始终坚持“人才强院、文化兴院”的发展道路,提高干警学历层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设优质人文环境,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创新型创建方面,积极进行审判制度改革,创设各项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内部职能机构,充分整合审判资源,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全县各类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服务型创建方面,始终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中心,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及时有效调处各类纠纷,正确适用各项法律政策,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灵活办案”,为永吉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竞争型创建方面,该院以公正、高效、廉洁为标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队伍建设进一步升位,各项工作及活动均走在了全县机关单位的前列。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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