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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创新理念为市域经济发展服务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4-21 08:47:51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以服务大局理念为指导,切实把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职能最大化,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9位农民索要工资欠款、50余户农民申请保全500亩参地、72户农民玉米种子质量损失赔偿、经济开发区五社索要土地租赁费等60余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对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成功调解了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原明城钢铁有限公司所属19户教师供热合同案件,及时保全并调解解决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凯地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标的高达1368万元的镍矿粉买卖合同纠纷案,高效审理了19户粮食购销企业破产案件,化解债务10788万元。08-09两年共快速为企业立案235件,进行财产保全13起,减免企业诉讼费用100余万元。清回呆死债权52万余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按照服务和创建“法治磐石”、“平安磐石”的工作思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选派40名素质较好的法官进驻17个乡镇街区的40个村兼任法律参事,并相继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在村屯(社区)、司法调解在村屯(社区)、普法教育在村屯(社区)、综合治理在村屯(社区)”的工作机制。通过“牵手”村屯(社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连续三年获得吉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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