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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强化五项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作者:张琳  发布时间:2010-04-20 09:57:39 打印 字号: | |

桦甸市人民法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暨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加强五个方面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的为民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法律意识。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工作方针,继续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核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全院干警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各业务庭室的党建工作,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组织制度,带动全院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围绕“建学习型法院、做研究型法官”目标,建立健全各种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院长讲座”、“案例研讨”、“主题征文”等多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陈燕萍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能动司法的能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和约束干警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狠刹办人情案、关系案、违法泄露审判秘密等不正之风。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切实加强民意沟通,努力培养法官亲民为民的良好作风。

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最高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法官思想道德建设和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仔细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完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对全院干警的廉政情况实行综合考评和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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