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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激发法院队伍发展后劲活力
作者:陈长才 赵跃武 顾 阳  发布时间:2010-04-19 10:59:12 打印 字号: | |

吉林中院针对当前司法环境复杂实际,坚持从提升素质、凝聚合力、改善形象目标出发,不断加强审判行为监督和司法行政管理,并科学转化应用成果,不断激发法院队伍发展后劲和活力。

建立司法效能考核评估机制。围绕公正、效率、效果三方面要素,科学设计对应审判、执行 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素具体到庭、到人。依托网络平台和制度载体,跟踪积累管理数据信息,定期量化分析和定性评价。

建立信访处理效能考核评估机制。围绕实际化解的终极目标,建立包括应对处理涉诉、涉执信访(申诉)效率、质量、效果和基础资料信息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卡号评价指标体系,提升信访处理效果。

完善落实惩防体系考核评价机制。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全市法院惩防体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细则》,确保权力运行到哪,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

建立司法政务管理效能考核评估机制。围绕保障审判工作有序运行目标,建立涵盖司法辅助、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网络服务、机关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多项内容要素的司法政务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管理机制创新,为优质高效做好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改进和完善绩效考评办法。针对法院机关管理机制创新和临时员工队伍庞大的实际,科学调整法院干警和聘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指标,努力寻求动态中的平衡,杜绝干部员工评价中的人为因素,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营造奋发有为、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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