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保障需求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当前司法环境复杂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对法官群体政治业务素质的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把提高法官综合素质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全市法院法官素质还很不平衡。个别法官对时事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做群众思想工作、解决难点问题的实践水平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应对深化改革开放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深层次社会矛盾,通过司法行为化解深层次矛盾纠纷能力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从上述队伍素质现状来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与时俱进、高质量地做好法院工作、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因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素质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新形势、新任务,一方面,要求广大法官铭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做到心中有党,有国家,有人民,有法律,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另一方面,要求法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站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高度来审视每一个司法行为、处理每一起案件。同时,要求每名法官必须牢固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行使司法权;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践技能以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要大力加强法官素质建设,不断增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能力”的工作要求。
—确立和弘扬求新、求实,自省、自强的吉林(市)法院精神。求新,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发展。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保障服务工作的新成果来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求实,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理性分析和把握审判职能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联系,扎扎实实地推进措施落实,以保障服务工作的实效,检验广大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自省,就是要正视自我,引导法官三省吾身,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慎微、慎独、慎欲,正确对待成绩,始终保持一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精神状态。自强,就是要理性应对困难和挑战、积极开拓进取、善于克难攻坚,使广大法官不断积淀一种奋发有为,敢于战胜各种困难的强大精神动力。
—认真开展“建学习型法院,做研究型法官”活动。“建学习型法院,做研究型法官”是确保法院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这就要求广大法官既要学习研究政治和法学理论,又要学习研究司法技巧;既要学习研究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知识,又要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干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坚持人才兴院发展战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法律人才。要从审判现实需要和法院长远发展出发,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储备领导人才、为审判执行工作储备专家人才、为法院科学发展储备骨干人才。同时,要创新法官干警的培训教育方式、突出内容重点、保证实际效果。要推进上下级法院双向挂职锻炼和干部遴选制度,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确保四个方面提高。提高审判质量。在强化审判行为监管的同时,要引导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心怀公正、铭记责任,既注重法律事实、又兼顾客观事实,既考虑法律效果,又注意社会效果,用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执行效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消极执行和随意中止执行等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化解实效。高度重视信访问题化解能力和息访效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增加和谐因素。提高法官综合素质。着力增强法官政治素养、保障服务意识和破解难题本领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提高整体司法水平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