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把立案信访部位作为惠及人民群众、关乎法院形象的重要“窗口”,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目标出发,努力通过“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使司法审判、司法改革、司法管理成效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和保障民生之中。
一是加强“窗口”制度建设。建立首问(访)负责和服务承诺制度,负责接待的第一人要全程跟踪、服务到底,兑现司法为民承诺;完善审务公开和文明接待制度,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公正、受尊重的官司。
二是强化“窗口”设施保障。改造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建设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设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
三是完善“窗口”功能设置。做到硬件齐备、操作简单、方便舒适,强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提高司法服务效能。
四是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做到热情、周到、文明、高效服务,让社会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