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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提升:吉林中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法院前列
作者:魏秀云 李春秋 陈长才 赵跃武  发布时间:2010-04-06 07:54:51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人才兴院”发展战略,创新机制提素质,进一步开创了各项工作新局面。2009年,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信访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审判管理、执行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肯定;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单位。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法院要发展,素质是关键。”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队伍素质,深入研究探索队伍建设新思路。

创新教育机制,筑牢队伍素质基础。该院党组积极倡导“建学习型法院、做研究型法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制度,设专人负责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工作,除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外,还积极组织开展网上学习,并邀请知名专家授课辅导和组织法学理论研讨、审判实务培训,提高法官干警法律素养和审判技能。在教育培训上,院党组舍得投入,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奖励办法》,鼓励、支持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学习教育。特别对司法考试和研究生考试通过人员,报销一定费用,并坚持重奖,激发广大法官干警学习积极性,该院司法考试通过率已连续几年位居地区之首。目前,全院共有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法官29人,法律本科普及率达98%以上。

创新用人机制,激发队伍内在活力。该院党组紧扣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积极倡导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之风,在干部培养与选拔任用上,既重业绩,更重德行。同时,创新干部选任思维,变被动“守人”为主动选人,变组织推荐为公开竞争,变静态使用为互动交流,确保了法院队伍发展后劲和活力。2009年,通过严格选任程序,有6名中层正职、14名中层副职和22名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得到提拔重用,有6名干警被选派到省院、基层院、检察机关和企业进行交流锻炼,有7名基层法院后备干部被选调到中院挂职锻炼。

创新监管机制,规范队伍司法行为。该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思想上能谋事,行动上能干事,工作上不出事”原则,逐步建立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判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绩效考核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守廉洁、保公正,促发展”的长效监督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内部监督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职能作用,严查信访举报、严格案件评查、严肃责任追究,并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警钟长鸣、务实清廉的工作氛围。在外部监督上,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观察庭审,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听证175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93人次、寄送征求意见函两次810份,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有效促进了队伍整体司法行为的规范。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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