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法院深入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以打造和谐磐石、法治磐石为依托,不断创新工作绩效考核模式,将法院建设的各个方面按百分制进行细化量化,使全院干警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奖惩分明,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成效显著。2009年,民商案件调撤结案率达到65.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结案率达到92.1%,行政协调结案率达到90.9%,执行和解结案率达到32.7%,综合调撤结案率达到70.2%。全院工作呈现出“四多
磐石法院在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排名居前列,其中行政审判庭被吉林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两个部门受到嘉奖;三人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人被评为优秀法官;7人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 9人受到个人嘉奖;磐石法院被授予 “全省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平安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