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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四个结合”将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推向高潮
作者:郭芮  发布时间:2010-03-29 08:35:53 打印 字号: | |

一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意义,把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发动,周密部署,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法。利用每周一庭务会学习时间,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集体学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读有关陈燕萍先进事迹的报道文章,组织收看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等,并建立相关学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相结合。就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司法保障采取措施,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更好地服务于辖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改进审判工作方式方法相结合。明确提出向陈燕萍同志学习,就是要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在办案中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注重调解优先,高度重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强调一线法官要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为民司法的本色,真正做到“情法辉映,曲直可鉴”,力争为人民群众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四是把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与当前廉政建设相结合。要求学习陈燕萍活动要与 “五严八禁”,相结合,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廉洁。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陈燕萍同志的模范事迹和优秀品格,对照查找自己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发挥基层法院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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