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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成立督促检查及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
作者:王冰  发布时间:2010-03-26 08:36:00 打印 字号: | |

永吉法院以开展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找准突破口,并充分结合本院实际,率先创建了督促检查及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研究指导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有效实现“四个促进”。

一是促进审判管理规范有序。为深入开展“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永吉法院以督促检查工作为重心,加快审判管理体系化建设,积极构建审判管理规范体系、责任体系与保障体系。从立、审、执各部门职能管理入手,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庭审监督、质量评查、绩效评估、审判指导等工作,形成管有规范、严有要求、评有标准、难有指导、实时监控的管理体系,从而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

二是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及审判效率,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院各业务庭办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进行考评督查及案件指导,并下设督查指导办公室,协助委员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各部门配备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对本部门承办的督查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跟踪落实,办公室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排查、汇总,通过编发《督查通报》的形式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完成督查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年末的评先选优挂钩,严格制度,落实奖惩。

三是促进审判资源合理利用。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发挥机构职能,该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副院长及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强、群众威望高的老庭长、老法官担任,既充分调动了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又有力解决了基层法院审判人员老化、审判力量不足等诸多问题,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以老带新、尊老扶幼”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促进审判工作整体推进。为充分发挥督查指导工作的作用,该院党组树立“以监督保公正、以监督促发展”的治院理念,注重加强督查指导委员会职能,认真实行委员会定期例会制度,研究、部署、督查全院各项政策的制定与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听取并采纳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民主监督力度,发扬群策群力精神,集骨干之力、全院之力,有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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