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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40名法官进村做好便民利民服务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3-22 09:03:05 打印 字号: | |

磐石市法院按照服务和创建“法治磐石”、“平安磐石”的工作思路,坚持在制度上求新、措施上求硬、管理上求严、形象上求好的原则,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选派40名素质较好的法官进驻17个乡镇街区的40个村兼任法律参事,并相继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在村屯(社区)、司法调解在村屯(社区)、普法教育在村屯(社区)、综合治理在村屯(社区)”的工作机制。通过“牵手”村屯(社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是指导和协助村屯(社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协调,贴近上访当事人,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

二是进一步拉近法院与村屯(社区)、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村屯(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对于社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他们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

三是在村屯(社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坚持巡回审理,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四是指导村屯(社区)民调工作,积极帮助村屯(社区)建立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努力使大量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减少民事纠纷涉诉率。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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