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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搞建设,共创和谐新农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崔思文  发布时间:2010-03-15 08:55:3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龙潭区法院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辖区内农村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想对策,增人手,解难题,目前已初显成效。

一、抓根本、化矛盾、创造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龙潭法院增派优秀干部深入到所辖农村,摸情况、搞调研,充分了解农村基层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和矛盾。与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代表进行心贴心、面对面地交流,了解农民对法院工作的所思、所想、所盼,进一步明确法院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方向。全力做好群众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抓大事、抓事实、为村民解决老大难问题。在深入基层调研期间,法院干警积极结交、帮扶困难群众,为农村排忧解难办实事,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该院闫凤博同志在下派八家子村工作期间,解决征地遗留问题、村民用水问题,带领村里搞经济活动,去年为八家子村创收40多万余元。群众亲切地称他为“沈三香式”的好干部。

三、重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文明建设。该院通过开展走进乡村“法律服务周”活动,以普法宣传课、以案讲法、巡回审理等方式,为广大农民送去了一堂堂丰富多彩的法律讲座。积极倡导社会诚信价值观念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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