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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团委被评为“吉林市先进基层团委”
作者:王亮  发布时间:2010-03-04 08:20: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龙潭区委召开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了2009年全区团的工作,并就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做出了部署。团区委还对2009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龙潭区法院团委被共青团吉林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团委”,这也是龙潭区人民法院团委连续四年获此殊荣。龙潭法院张锐、夏爽被评为市级优秀团员。李闯、姚鹤被评为龙潭区“优秀团干部”。

2009年,龙潭区法院团委在法院党组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主题活动,团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普法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校园等系列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共青团吉林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龙潭法院干警张欣淼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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