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受社会转型、市场转轨的影响,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群众诉求明显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桦甸市法院将司法为民工作做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做实,把民事做细。
一是体现司法爱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继续开展院长、庭长大接访活动,落实健全首问负责、文明接待、诉讼指导等制度。号召法官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五心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根本解决。
二是体现司法便民。认真落实好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尽量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尽快解决纠纷、执结案件。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充分体现出司法的能动性和人民性。
三是体现司法亲民。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的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继续巩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司法服务四进入”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