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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重视社情民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机制
作者:陈长才 赵跃武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10-02-24 10:14:46 打印 字号: | |

吉林中院新一届党组把掌握社会舆情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和改进法院工作、把握舆论导向、更好服务人民的有效手段,除公开法院职能部门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洁司法意见表、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出去广泛征求意见外,还从制度层面建立起了两级法院联动的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机制,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是定人关注舆情。全市两级法院都设置一名专职舆情监督员,并建立覆盖本院各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专兼职舆情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和收集每日报刊、网络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媒体之外、散见于社会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有关涉法涉诉信息,特别是涉诉、涉执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并负责汇总分类。

二是定时报告舆情。要求两级法院每天要定时定点向中院政治部上报本院当天正面宣传情况和当地发生的有关舆情及有关媒体信息,对特殊信息,还要详细说明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中院政治部汇总后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法院报告。特殊舆情随时报告。

三是定责重视舆情。规定两级法院舆情报告实行层级负责制度,因舆情报告不及时或瞒报、漏报并造成影响的,主要领导要负全责,主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舆情报告员要负具体责任。

四是及时分析舆情。院党组及时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从中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作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依据,并通过不同形式向外反馈民意诉求落实情况,建立起畅通内外的民意沟通渠道。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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