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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法官陈燕萍事迹在吉林市法院系统产生强烈共鸣
作者:陈长才 赵耀武 张利宏  发布时间:2010-01-28 13:54:21 打印 字号: | |

作为新时代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的模范法官,陈燕萍的事迹在吉林市两级法院产生了强烈反响,全体法官决心以陈燕萍为榜样,甘当平心法官,努力做亲民、爱民的好法官。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魏秀云表示,陈燕萍的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核心价值观,是司法为民的典范。做陈燕萍式的平民法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之心、责任之心与爱民之心统一起来,在平凡的岗位上求真务实、尽心竭力,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全市法院要注意发现、总结和培养、树立身边的优秀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舒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刚说,近几天来,平民法官陈燕萍平凡而感人的事迹已成为全院法官特别是民商事法官的议论焦点,法官们表示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践,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突出法官的平民性,摆好位置,办好案件,当好公仆;以服务民为第一宗旨,突出司法的人民性,公正审判,和谐司法,文明服务。

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庭长崔雪俊表示,陈燕萍是基层法官的优秀代表,从她身上也看到了众多基层法官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特殊时期,人民法庭承担着更加繁重而艰巨的任务,要充分发挥好与乡村民从距离最近、接触最多的便利和优势,把公正、廉洁、为民这一人民法庭庭训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细节中,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争创人民信赖的好法庭,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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