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法院要闻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树形象卓有成效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0-01-26 07:57:15 打印 字号: | |

磐石市法院以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形象,三措并举践行能动司法新理念卓有成效。

一是强化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效率。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入手,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简案快审。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对一些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全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6.8%左右,简易程序平均结案周期34天。办案效率逐步提高。

二是强化审理监管,提高审判质量。健全质量评查机制和审限监督机制,院长集中行使延长审限执限、决定罚款拘留、实施司法救助的审批权,防止超审限执限、滥用强制措施、救助不力问题的发生;完善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通报和点评,将案件质量和违纪风险金挂钩,将司法办案绩效与奖惩、评先、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形成全程监督、动态管理模式。全年评查卷宗3060件,裁判文书2354份。对上级法院发改5110人进行审判差错责任追究,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完善再审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对申诉无理的,在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全年受理再审案件23起,审结16件,审查申请4件。全年3位副院长共主办案件23件。再审案件下降14.8%

责任编辑:张利宏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