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法院为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加大能动司法服务力度,切实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2010年工作目标。
一是深化群众观念,切实培养深厚感情。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与企业、群众真心交流,耐心听讼,细心解答,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不仅以提高结案率、执结率、调解率为政绩,更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普遍认同为政绩。
二是增强为民能力,妥善化解民生矛盾。工作中不断增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高、快、好、省”地审判案件;畅通民意沟通机制,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
三是追求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实现。注重形象公正,树立法官中立、廉洁、公道正派、学识渊博的形象;注重程序公正,严格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八个严禁”规定审判和执行,以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注重实体公正,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加大积案清理力度。
四是优化利民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诉讼指导工作,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妥善处理,减免诉讼费;继续开展法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活动,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各个领域。
五是规范诉讼管理,高效便捷实现权益。消除拖拉作风,严守审限规定,遵守案件管理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创新调解艺术和技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执行公开审判、判后答疑、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等措施,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