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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01-22 09:39:05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2009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评选于121日揭晓,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中国法院网2009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张利宏荣获“中国法院网2009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这也是吉林中院自2008年建立网站以来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2009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把司法宣传特别是网络宣传工作作为提升法院社会形象、增强法院社会影响力的“软实力”来抓,紧紧依托《中国法院网》和《吉林法院网》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三个对外宣传平台,创造性开展了对外网络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在《中国法院网》和《吉林法院网》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发表宣传稿件1322篇次,其中在《中国法院网》和《吉林法院网》上发表宣传稿件736篇次,网络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及采用层次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突出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为全市法院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也赢得了辖区党政和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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