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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检查组对吉林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给予肯定
作者:赵跃武 贾淑娜 图片:张利宏  发布时间:2010-01-18 11:13:07 打印 字号: | |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莅临吉林中院检查调研
  • 王秀红院长走访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参观丰满法院立案大厅建设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献辉向最高院领导介绍班子组成成员
  • 王秀红院长代表最高院慰问走访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小白山人民法庭
  1月15日至16日,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为组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建平等为成员的审判管理工作检查组来吉林市两级法院检查调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维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李雪田陪同检查调研。

  在为期两天的检查调研中,王秀红委员率检查组冒着零下20多度的严寒,先后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满区人民法院听取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丰满区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等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检查组认为吉林市两级法院对审判管理工作认识高、观念新、起步早、抓得实、措施得力、效果突出,今后工作思路很着实、很有新意。

  近年来,吉林中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完善了以《审判管理操作规则》、《执行案件流程规则》为主体的约束行为、提高效率、促进公正司法的各项监管机制。积极构建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将结案率、延审率、超审限率以及人均结案率等十余项指标纳入效率管理。同时加强审判调度和评估利用,坚持《审判管理月报》和季度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审判指标完成情况,并对排序靠后评估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审判责任。这些举措的实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2009年,吉林中院案件服判率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已结案件申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决定进再审率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减少22天;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审判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2009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涉众经济犯罪审判先进集体”,并被吉林省多家新闻媒体联合评为“百姓口碑满意金奖”。 

  丰满区法院制定并实施了《审判管理规程》、《发改案件评查办法》等系列制度,强化案件运行监督,依托“局域网”全程监控审判情况,促进了司法公正与效率。2009年,该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王秀红委员在检查调研中指出,吉林市两级法院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同时,也得益于吉林市两级法院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王秀红委员强调,审判管理工作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审判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着人民法院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影响着人民法院社会形象,必须认真抓好落实。王秀红委员要求吉林市两级法院不断深化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形成人人参与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求吉林市两级法院紧紧依托审判管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监管审判行为,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审判一线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在检查调研时,王秀红委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吉林市两级法院审判一线法官表示慰问,并为丰满区法院小白山法庭送去慰问金2万元,为基层法庭建设送去了一份温暖和关爱。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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