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法院院长王玉堂从四个方面着重介绍了昌邑区法院的调解经验:
一是昌邑区法院多元调解的起因与世界多元调解理论概况。结合法院现状,认真研究法院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以世界“ADR”理论为基础,将我国的制定法与民间法有机结合,大胆探索并实践了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形成了昌邑模式;
二是多元调解的探索与实践。昌邑区法院坚持“从内部管理入手,向外部寻求发展”的方针,调整工作模式,为构建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多元调解的效果和体会。通过多元调解机制的探索、建立和完善,昌邑区法院不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审判效率,还初步找到一条通往实现司法为民,还法于民的切实可行之路;
四是多元调解的方法。调解的基本方法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明理由,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促其履行。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
此次授课收到较好效果,昌邑区法院的调解做法得到法庭庭长的认同,为全省法庭完善工作机制,开阔调解思路,拓宽调解渠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