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法院审监庭受理了原告华某诉被告景某等4人及桦甸市金沙乡民龙村民委员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此前已经过一审、二审及申诉再审等程序,历时四年之久,当事人已上访多次。由于此案涉及人数多,原承包地边界不清,若仅凭简单的判决实在难以让当事人息诉服判,打消继续上访的念头。而个别被告甚至故意不参加庭审,不配合法院工作,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办案法官抽时间主动深入到该村,将村里的主要领导及所有当事人约到一起,从矛盾的集中点—土地边界入手,让当事人发表各自看法。在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大家对土地原貌及现状等事实部分达成了共识,该村领导主动提出对土地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原告亦申请撤诉,一件历时四年之久的再审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