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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着力把庭审拓展为“法治课堂”
作者:郭芮  发布时间:2009-12-23 08:59:19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为了能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认真思考拓展办案社会效果的新途径。经过调研并实践后,该院着力把案件庭审过程办成“法制课堂”。 

    一是建立法制教育联系制度。遇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前即通知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届时到庭旁听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还加大以案释法的内容,使参加旁听人员能够从鲜活的案例中明白什么是犯罪,为什么构成犯罪,犯罪将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法制教育基地。该法院充分利用庭审载体资源,开展院校德育共建。与多所学校建立长期的德育法制教育协作机制,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庭审活动,现场接受法制教育,在北华大学等地召开公开庭五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近千人;在二十九中成立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同时还采取举办“模拟法庭“的方式,吸纳学生参与审判活动,以互动的方式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是扩大审判公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在正式开庭前三日发布公告,允许普通公民参加旁听。对发生在市内的重大、有影响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在接受监督的同时,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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