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创新沟通方式。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于最近为院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充实一名熟悉法院业务、责任心和协调能力较强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在认真邀请人大代表明察暗访和观察庭审、听证。
二是梳理代表关注案件,强化跟踪协调督办。在作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责成院代表办对年初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在年底前能够办结的必须办结并向有关代表反馈结果。年底前不能办结的要确定结案时限,并要以适当方式向有关代表反馈阶段性结果,并说明未办结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
三是丰富信息沟通载体,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为使代表们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决定从2010年开始每年为全体市级人大代表赠送一份《人民法院报》。同时,每季度为代表编辑赠阅一期反映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动态的《法院工作专报》、适时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有关代表寄送《法院信息》,主动接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四是认真组织走访座谈,虚心听取监督意见。在定期发送征求意见函的基础上,认真坚持院级领导走访人大代表制度。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确保科学发展。为促进代表工作科学发展,要求两级法院要把人大代表工作与法院其他方面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督促检查、同考核验收,对在人大代表工作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