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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营造“大学习”氛围 全力打造“专家型”法官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作者:赵明  发布时间:2009-12-18 08:06:42 打印 字号: | |

永吉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坚持“文化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理念,在全院积极营造崇尚学习、注重研究与探索的“大学习”氛围,全力打造高素质“专家型”法官队伍,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一、党组重视,领导学习率先垂范。 在创建学习型人民法院过程中,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明确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制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使创建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同时党组成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提高政治、业务修养的自觉行为,带头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协调解决矛盾的能力。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学习,真正成为学习的表率,带出了学习的院风。

二、强化认识,干警学习热情高涨。院党组通过层层动员、深入发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使干警们真正认识到加强学习是适应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院党组重金投入图书室等硬件设施建设,新购置百余种学习刊物、法律工具书,不断丰富学习栏目和学习资料,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经过一年多的创建活动,现在该院自觉学习的人多了,勤于钻研的气氛浓了,干警们自觉将学习视为个人的一种政治责任、一项工作目标、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兴趣爱好,初步形成了你追我赶、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

三、机制保障,搭建学习创建平台。院党组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为干警搭建学习创建平台。建立周五学习制度、学习签到制度和培训考核等制度,将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从学习时间、内容、要求、成果等方面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制定业务培训平台、建立网上学习交流平台和实施“人才工程”培养平台,将干警的学习考核与年度个人目标考核相结合,将学习培训与使用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学习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和专题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共同学习提高,全面提升审判业务水平。与此同时,积极鼓励干警进一步学习深造,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国家司法考试,对取得学历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奖励,报销全部学习费用。目前该院有70%以上的干警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人数达到7人, 2009年该院17名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9人通过分数线,创出全市法院系统司考历史新高,使法院审判力量得到极大充实,队伍形象和工作作风呈现一派新气象。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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