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十一届、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磐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生,在吉林中院召开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上指出:进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的工作是踏实和富有成效的,特别是中级法院党组在思想上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经济总量再翻番的决策部署,在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改制等项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磐石市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在打造磐石软环境品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谈到法院如何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时,裴主任指出,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他说,人大和法院同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不同时期、不同历史环境有着不同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就目前而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就是我们的工作重心。为此,当前法院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牢固确立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审判服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一切权利为了人民。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就是保障和维护人民权利和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三是要坚持能动司法。要摒弃孤立的、教条的、僵化的思维理念,积极主动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要坚持司法的廉洁性。司法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法官是社会矛盾纠纷的终局裁判者,没有廉洁做保障,司法就没法失去权威,法院就会失去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