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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立案“过滤”“为民”功能确保年末受案正确及时
作者:马琳琳  发布时间:2009-12-04 08:57:48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每年年末都有较平时更多的当事人要求立案,且多数当事人表示希望在年末之前将案件解决完毕。在又一年立案高峰将至之时,该院立案庭坚持“过滤”、“为民”双管齐下,保证年末正确及时受理案件。

首先,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好《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重要敏感案件立案信息报告制度》、《关于当前立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合理配备人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及本庭的相关制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把立案关、管辖关、证据关、收费关、转办关,充分发挥立案的“过滤功能”,保质保量高效的完成立案审判工作任务。

其次,时刻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切实改善诉讼接待环境和工作作风。立案庭全体干警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年末这个特殊阶段,更以真诚耐心、理解宽容的态度接待当事人,合理对待当事人的诉求。注意处理好一些当事人过于急躁的情绪,及时全面履行告知、释明、指导义务,让当事人选择最佳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时间,尽量避免拥堵立案情况发生,加强立审结合,审执结合,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尽量减轻业务庭室的审判压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之,在年末这段特殊时间,立案庭将为民目标与过滤功能双管齐下,构建人民满意的和谐窗口。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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