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坚持“三个至上”,树立诉讼调解工作新理念,以真情和责任心,坚持多做调解教育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成功调解一起近十年的集团上访案件。
1999年9月,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立项并开发建设吉林市蕙丰制药有限公司综合楼。
在案件重审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比较大,且又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如果仍单纯的以判决方式结案,不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而且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极易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在开庭审理前办案法官通过问、查、看、谈等方式,准确掌握当事人诉讼心态,找到形成纠纷的真正原因,进行先期调解,审理案件过程中她们严格贯彻“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树立诉讼调解工作新理念,为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按自己的意志处分权利提供了积极条件,保证了调解工作的规范性,终于使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由吴忠兴出售的,由韩绳学等12人购买的14户(共计约828平方米)房屋,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同意将该部分房屋抵作工程款拨付给吴忠兴,购房款由吴忠兴自行收取,对出售价格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不参与意见,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与吴忠兴结算后为原告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当12名原告收到法院调解书的时候,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上访了近十年房屋产权纠纷终于有了一个让他们满意的结果,为表达对舒兰法院的感激,十二名原告为法院送来“执法如山,为民解决十年之难”锦旗一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