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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深入村屯审理借贷案件
作者:张萍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9-11-30 09:36:00 打印 字号: | |
  为了不误农时,促进秋收生产,近日,蛟河市法院深入案发地农民家中就地审理借贷案件,收到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考虑到正值农忙季节、农民白天忙着收庄稼的实际情况,蛟河市法院抽调审判员孙杨、助理审判员曹国华组成庭前调解组,一改传唤当事人到庭应诉为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开庭,携带卷宗下乡,挨家挨户地深入当事人家中采取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案件,组织信用社、借款农户双方进行调解,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加强教育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力度,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高效、快捷地审理这些事关民生民利的案件。既方便了群众涉诉,促进了秋收生产,又确保了信用资金及时回笼,保证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南岗子、拉法、池水、前进等地,采取调解方式及时审理借款合同案件43件。为尽快审理这些案件,她们有时要等秋收农民从地里回家,经常是很晚才开完庭,一身疲惫地返回蛟河。其中在池水的几个村屯一天审理了5件借贷案件,当事人感动地说:“为了不耽误我们秋收,你们主动来到我们家里审案,真是太辛苦你们了。”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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