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审判职能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和推动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
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根据“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及时派出资深法官深入到辖区帮扶企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
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
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及苗头,及时报告有关市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
四是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各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的作用,多管齐下化解各种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