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市委、政府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是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解决好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故意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加强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落实三调联动减诉机制,按照“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要求,依法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对于群体性、影响面广的涉诉案件,在立案时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涉案人数众多的,能分案受理的尽量分案受理;要坚持全员信访责任制,着力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五是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对于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问题或者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及时编发维护稳定工作信息,向市委、政府报送我院维护稳定工作状况和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的重要措施,争取市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