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法院紧紧依托“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载体,创新执行工作理念,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破解执行难题的新思路,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大格局,合力攻克“执行难”,使全院执行工作呈现出了结案多、积案少,执行到位率高、涉执上访率低,和解执行多、强制执行少的良好态势。
一是涉农案件适时执行。针对永吉县每年涉农执行案件比重较大的实际,永吉法院注重从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出发,本着“抓时机、利民生、促生产、保稳定”的原则,每逢春耕与秋收之际,及时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执行工作,为避免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多做”原则,即:多做思想感化工作,耐心化解双方怨气;多做牵针引线工作,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多做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当事人执行和解;多做法律宣传工作,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通过“四个多做”原则的有效落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民生案件协调执行。在执行工作中,该院立足本职、关注民生,积极构建执行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针对执行申请人确有特殊困难的案件,该院坚持延伸服务职能,不单纯以案办案,而是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全力争取特困救助资金,真正为执行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树立了法院的公信力,消除了涉执信访的隐患。
三是重大影响案件联动执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做好执行工作,该院密切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工作中,注重与银行、公安、出入境、车管、房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坚持合理合法地有效利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及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地方党委支持下,敢于碰硬,坚决采取民事制裁、司法拘留等强力措施,加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相关程序,统一执法思想,依法惩处拒执犯罪。同时,不断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准确、有效的录入案件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威慑力,使被执行人不敢赖帐、不能赖帐,促其自动履行义务,从而在社会中形成配合、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