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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三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张 萍 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9-10-30 09:22:47 打印 字号: | |

蛟河市法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三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截止目前,该院收到锦旗12面,感谢信5封,队伍建设实现了“零违纪”目标。五一”前夕,该院被蛟河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集体称号。

一是从解决突出问题着手。围绕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院“七个严禁”、“八条禁令”等规定以及梳理出的办事效率不高、接待语言不文明等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院内各个部门均已把查摆、整改材料登陆在局域网上。要求每名干警从细微处做起,注意从细节上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二是从规范日常行为着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平常的学习教育中,结合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在大厅电子屏幕上打上了“五个严禁”等规定及廉政名言警句滚动字幕,在局域网开辟纪检监察专栏。悬挂“五个严禁”宣传板,摆放“五个严禁”的桌牌,印制“五个严禁”卡片,时刻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不断规范日常行为。

三是从加强监督考核着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加强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治处、纪检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围绕“五个严禁”等规定为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告诫、警示、纠正、处理。同时,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注重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及时了解和解决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责任编辑:张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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