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工作纪律,经龙潭区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督察管理办公室。
督察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晓峰兼任,由监察室、干部科、法警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能一是督察本院审判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包括按时开庭、严肃着装、遵守庭审纪律,不得在庭审时接听电话、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规范、文明开庭等工作;二是督察机关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包括上下班按时打考勤卡、值班值宿,工作时间是否在岗、是否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监督检查;三是督察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包括落实文明接访、和谐接访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等。
龙潭区人民法院党组要求督察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察管理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定期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和完善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审判工作纪律的长效机制,把审判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相结合,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观念和意识,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